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有关要求,自主开展了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于2020年10月27日在肇庆市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一致同意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相关材料在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意见,可联系以下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建昌 18023600036
咨询单位联系人:王玉华 13422104463
附件:
1.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020年11月11日 11:35